| 为何铁路税收征管盲区是乘客先发现? | | | | 2004-10-22 15:16:00 红网 | |
据《燕赵都市报》10月18日报道,10月13日,山西一位乘客因乘坐火车在餐桌消费索要发票遭拒绝,一纸诉状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开具数额100元的正规发票,并就此事给原告带来的不便作出书面道歉。
按说只要是经营行为,只要销售商品就应该为消费者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任何企业和个人,中国铁路也不能例外。但长期以来,在火车上无论是餐车里的高价饭菜还是车厢里流动销售的食品,乘客消费时从来没有拿到过发票,而乘客大多也没有意识索要发票,这种广大乘客早已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的不正常现象恐怕与中国铁路的历史一样长。笔者可以断言,山西这位敢于较真的“明白人”状告铁老大后,肯定很快会结束铁老大偷逃税款的历史。只是令笔者感到不明白的是,这一税收征管盲区怎么是一个普通乘客发现的,而不是我们国家的税务稽查部门?
火车上售货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这种流动的经营行为肯定存在偷逃国家税款,关于这一点,只要稍微懂得一些发票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公民都会明白,只不过像山西这位敢于较真的明白乘客太少了,那么我们的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个个都是“糊涂人”?还是心里明白装糊涂?或者是税务机关的人都没有乘坐过火车?至于偷逃国家税款的数额,不用算想必也是惊人的天文数字。据报道,按照铁道部自己公布的数据,全国客运列车每年输送乘客达10亿多人次,按平均每人次在列车上消费1元钱算,一年的消费额就达10亿元,按照5%的营业税率,每年应征收的税款就高达5000万元。而事实上,火车上的人均消费又何止是1元钱?
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没有将火车上流动的经营行为纳入税收征收监管范围,实在是税收征管中的一个盲区。按说税务机关每年都要搞一次税收大检查之类的活动,可为何中国铁路上长期存在着这么巨大的税收漏洞?由此推而广之,除了铁路部门,是不是别的地方也还有类似无人监管的盲区呢?(作者:杨方) | | 百灵编辑:张达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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