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区长“评烈”为何过不了民意关 | | | | 2004-10-27 13:51:00 新华网 | |
10月26日《江南时报》报道,衡阳市民政局已向湖南省民政厅递交申请报告,要求将今年6月被残 疾人罗贤汉烧死的原衡阳市珠晖区副区长邹传云追认为烈士。但消息传开后,遭到当地许多群众的质疑。
一个副区长被找“麻烦”的残疾人烧死,究竟该不该评烈士?我们先撇开这个敏感的话题不议。先听一听群众的声音,记者采访听到最多的是不理解和不能接受。群众对这个已“献身”的副区长评价频率最高的词是“太狠心”、“缺德”、“不像话”。难道是群众对副区长有成见?
我们看到,这个副区长之所以在评烈士的问题上遇到了尴尬,不是群众故意和这个已到了阴曹地府的人过不去,而是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作出的公正、正义的评判。我们常说,群众心中有杆秆,公道自在人心。一个残疾人为了谋生存,平时靠开三轮摩托车载客为生,但连这点自食其力的生存权都被剥夺了。今年,衡阳市为了迎接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决定整顿三轮摩托车载客问题突出的苗圃街,将其创办成为文明样板街。作为分管市容的副区长应当首先想到这些残疾人生活的后路,不能带着执法队员一收了之,又不作出合理的解释,这不是一个政府副区长应该做的。最起码应拿出对残疾人不允许开三轮车以后“该怎么办的方案”,使他们生活上有着落,这才是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事实上,我们现在有些地区为了所谓的创建和市容美观,对三轮车载客、小商小贩进行全面清剿,使他们连自食其力的生活来源都堵住了。难道说,偌大的城市就容不得一辆残疾人三轮车吗?我想,在一些后街小巷还应当允许三轮车、小贩合法经营,这毕竟为人们带来了方便,也不影响所谓的市容。我们有些地方的政府为了管理上省事,对三轮车一禁了之,这也不是好办法。
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首先要把百姓的生存权放在首位,百姓连自己的生计都得不到保障,我们的政府还能说执政为民吗?副区长评烈士过不了民意关,说明了一个好干部首先要爱民,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如果他对百姓缺少感情,甚至愧对百姓,工作再有热情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 (作者:刘宝庆) | | 百灵编辑:张达 | | | 【发送给好友】 |
相关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