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足公众对热点议案办理结果的知情权 | | | | 2005-03-01 10:22:00 燕赵都市报 | |
“两会”召开在即,来自检察系统代表委员将要提交的议案提前在媒体上露了面。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华这次所提的议案是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高立案标准并加重量刑。(《检察日报》2月28日)
其实,基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已经成为罪犯的“救命稻草”的事实,要求取消或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议案,陈文华委员早在去年就已经提出过,并在公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但是,这个在公众中产生很大影响的议案提出后,有关部门对该议案的办理情况却未见任何报道。而且,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我想议案的办理结果一定是要反馈给陈文华委员的,但作为当时关注过此议案的老百姓,却不能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有关部门没有采纳陈文华委员的建议,而致使陈文华委员今年再次将去年的“议案”重提。我想,有关部门对陈文华委员去年的这个议案是如何办理的,结果是什么能否告诉一下公众呢?
类似的议案还有,早在2003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魁孚结合当时中国男女出生比为117:100的状况,超过了国际平均水平的客观现实,就曾经提出过要“以刑法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议案。这样的议案当时也是会上会下人们关注的热点,但是最终有关部门在办理该议案后,结果如何,人们也不得而知。直到两年后,在今年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数十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达了对出生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担忧,纷纷提出修改现行刑法,严厉惩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打胎等行为的建议。于是“以刑法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建议再次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热点。
如今,“两会”越来越对公众透明公开,而一些媒体对“两会”的报道,也空前调动了人们对“两会”的关注热情,形成了良好的会上会下互动的局面。这种情况下,对于热点议案的办理结果对公众公开,我想也应当成为“两会”透明公开的一部分。所以,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希望“两会”能把一些热点议案的办理结果也公开,以满足公众知情的需求。(何向东) | | 百灵编辑:张达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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