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讲坛张炜:时代,生活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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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讲坛张炜:时代,生活与创作
2007-05-30 10:24:00 来源:百灵文化 编辑: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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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十年前的读与写
1990年,明天出版社曾经出版了我的小说集《他的琴》。这不是我出版的最早的一本书,却是对我具有特殊意义的一本书。最早的一本是《芦青河告诉我》。1990年距我发表第一篇作品的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这个时间不算太短。在这十五年里,我会很自然地从没有发表过的习作里面挑拣点什么拿出去发表,而我发表第一篇小说之前已经积累了三百多万字。无论走到哪里,学习、工作、游走,我都把这一大箱稿子带在身边。因为这是我生活和创作的记录,它记录了我的奋斗和追求,对我个人来说是非常珍贵的一份保存。我经常把不同的字迹、不同的纸张摊在那儿,一遍遍翻看,同时回忆起在哪里写了它们、当时的一些情形,等等。有些稿子挑出来,稍微修改一下就发表了。三百多万字,都是所谓的废稿,太多了。
这种保存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它总是吸引我向后看,结果就成了我前进的一个包袱。所以我要把三百多万字的稿子全部烧掉。它们是在青少年时期,一个字一个字写下来的,可以想见做出这个决定有多么困难。这等于舍弃了很珍贵的一份纪念。
在烧掉它们之前,我从中找出最有代表性的,一共二十多万字,编成了明天出版社的这本书,其中最早的一篇小说《木头车》是1973年写的。严格地讲,它才是我最早的一部作品集。它概括和代表了我三十多年前的阅读和写作,等于是那一段写作生活的全部。
对我来说,当年的阅读成为最有吸引力的一件事,也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因为当时在一片林子里,别说是图书馆,就连接触人的机会都很少。只要传到手里一本书就感觉珍贵得不得了。有时候得到一本喜欢的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晚上睡觉还要把它放在枕边。
后来能看一点儿翻译作品,中国古代的书,如《红楼梦》,还有一些武侠书,一些革命作品。很少。我还记得第一次读到鲁迅的散文集《野草》,封面暗绿色,上面画了紊乱的野草。当时我不能说完全看懂了这本书,但能感觉它的深沉和美。那是我小时候读的惟一的一本鲁迅的书。后来读了巴尔扎克的书、妥斯陀耶夫斯基的书——他有一本《白痴》,让我怎么也读不懂。几乎所有的字都认得,却读不懂。
当年没有电视、没有网络,连收音机都很少。我们最信任最依赖的,就是纸上的文字,是阅读。我们对文字本身有一种神秘感和敬畏心,有一种追究和探索。比如书中自然段的划分吧,这对我就很神奇。为什么从这里分开?依据是什么?方言、儿化音、生僻字,都让人心向往之,都要问一个究竟。我们对于文字、对于印刷品,真的有一种非同一般的敬重。所以我们很理解中国古代“敬惜字纸”的说法。我们对文字有情感。
我们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开始阅读文学作品、学习写作的,文学之路就从这里开始。
今天,打开一部当代文学史,会发现一连串的名字,这些人几乎都出生在四五十年代,或者稍晚一点。他们就是在我熟知的那样一种气氛下阅读和写作,进而成长起来的一批人。和现在的许多文学起步者有所不同的是,他们对文字有过那样的一种情感,并且一直继续下去。他们比后来者更依赖文字,有一种叩问和求证的精神。如果一个字、一句话写错了,很难宽容自己。
最早的文学开始大多写诗,我也一样。因为一些长短句子、押韵,很符合少年的文学冲动。我写了大量的诗,再后来才是写散文、戏剧、报告文学,最后是短中长篇小说。这种文学训练的过程,好像是各种体裁都尝试一遍,并且由诗进入。对诗歌的这种迷恋和爱好,对我意义重大。很多人都认为我是写小说的,甚至简化到主要是写长篇小说的。实际上当然不是。我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以写短篇为主,而且从来没有放弃诗的写作。诗对于语言、意境、音乐性,有一种更高的追求,它对一个人文学道路的牵引力是最强的。现在的小说,特别是长篇,在社会上的阅读量很大,在文学中占的比重也很大。但是诗仍然在我心里占有最重要的地位。我曾经说过:“诗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
我永远不会放弃诗的写作,可能一生如此。很早的时候,大概只有十几岁吧,那本唯一的、也是著名的诗刊要刊发我的一部组诗。这对我来说是多么了不起的消息,它引起的兴奋无法形容。又过了一段时间,因为形势及其他诸多原因,组诗不能发了。这又令我多么沮丧!如果发出来的话,我可能会更加努力地写诗、一直这样写下去吧。
诗给了我巨大的馈赠和恩惠、巨大的满足。它给予的那种幸福感让我不再忘记。我不是诗人,可是我永远忘不掉诗,永远忘不掉在散文和小说中把诗人的热情一点一点、不曾间断地释放出来。
初中毕业后无学可上,我们一帮同病相怜的失学少年聚在一块儿,发了疯地模仿起一些大诗人的作品,不停地写起了长诗。没上高中非常痛苦,我们把对文学的理想和信念,以及没有升学的愤慨,全部寄托在长长的诗句之中。
我们那一代人对于文字的信赖,对于书本的痴迷,是现在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有人也许会问:你今天,还会把自己喜欢的书放在枕边吗?是的,但更多的是放在一个很小的柜子中,我只把自己最喜欢的书藏在里面——而我的大书架子上,却有成千上万、几万册的书。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从小柜子里摸出一本书,这本书会让我获得持久的幸福。我读了十遍或更多,仍然入迷。这种让我不能舍弃的书大概有四五十本,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
只要你对书的情感仍然停留在三十年前,没有泯灭,或迟或早都会找到这样一些书,把它们放到枕边——或是类似的什么地方,你会有这样的地方的。你在不停的阅读和筛选的过程中,会慢慢地变得心里有书了。
有人说,你的那只小柜子里可能百分之八十是小说吧。不,里面的小说连一半都不到。理论书,科学家的书,宗教书,什么都有。
现在有不少孩子想当作家。为什么?其中有的出于挚爱,有的却认准了这是一条名利之路。他们不是因为作家伟大,因为文学可以为自己的民族镶上一道金边,不是怀着一种敬畏做出了这个选择,不是。他们没有心怀崇敬和自豪去爱文学,满脑子就是怎样畅销、怎样出名。他们对于阅读的迷恋,对于文字的依赖和忠诚,根本没有;至于对词汇和语言的执着与敏感,还有起码的专业忠诚,一开始就没有。一个人从哪里出发是不一样的,这与他最后能否抵达,是关系重大的。
我们那时候对于写作的爱,基本上无关乎名利。所以我们能够迷于文字。我们是如此认真地、反复地推敲它们。如在一个自然段里,我们不能使用同一个词,甚至不能使用同音或相近的词;在同一句表述中,不能重复同一个字或同音的字。还有音调和节奏:我们写出来以后不知要读多少遍,默读,从声音、平仄上感受它是否悦耳。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把意思表达得清楚,还要让其有一种好听的韵律,所谓的一唱三叹。诗就是讲节奏的、有音乐感的。词与句的对错是一回事,讲求它的音乐感又是一回事。我们对自己的文字养成了极其苛刻的习惯,追求高度的完美。不仅用字要准确,而且还要求字形优美。同一个意思的表达,可能还有选择什么字的问题。有的字的样子不好、用在这个地方显得很丑,那就要更换。有人说汉字还有丑俊吗?有的。汉字是象形文字,怎么会没有丑俊?还因为词序的排列、语境的问题,有些字就得被苛刻地挑拣。还要考虑到字的直观表意性质,比如说“倔犟”,我一定要用带牛字的“犟”,因为我心中这个人就是有一股“牛”劲的。
我们当年觉得作家是最了不起的职业,最不可思议的人物。那是人生的神秘吸引,而不是过生活的一条路。这种概念是怎么形成的,一时难说,但我们的少年时期就是无比地钦佩作家,就是要仰望和追求。也有人非常钦佩科学家、政治家和军事家。但我们选择的是作家。作家伟大而奇特的灵魂、语言的能力、丰沛的诗意,他为一个民族提供的思想和意义,负载的荣誉;他的可记载性、在文明史上的地位,是这一切吸引了我们。
我从未郑重其事地表明自己是一个作家。因为这个概念在心里形成得太早,即等于伟大和崇高,所以我只能说自己是一个文学写作者,一个爱好者。目前称谓混乱,一些称号公然被当成了职业称呼,于是发表了一些作品的当然也就成了“作家”,何等荒唐。事实上哪有这么简单。有人会说,“家”也有大小之别,我们是小的“家”,这总可以了吧?可是他忘了,再小的“家”也有个基本的指标,有个门槛儿;况且凡是伟岸的称号,都不是当代、更不是自己可以随意使用的。
三十年前我们绝不敢如此轻浮地对待一个称号。我们的阅读和写作还笼罩在一种神往、勤勉、追求的气氛当中。这种气氛已经成为记忆,它不但至今难以忘却,而且还将伴随我们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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