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将转为“正规军”评定六等级 明确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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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将转为“正规军”评定六等级 明确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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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9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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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质监部门获悉,我省首部规范月嫂服务质量的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标准对月嫂的任职条件、基本技能和业务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将对月嫂实行星级评定管理,根据月嫂的服务质量高低,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月嫂,金牌月嫂级别最高。
标准规定,从事月 嫂经营服务活动的组织不得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要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备一定的培训场地;月嫂应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有3-6个月的育儿经历等,并经岗前教育或培训,持身份证明、健康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标准还首次明确了月嫂的工作范围:包括制作以及照顾产妇的饮食及调配产妇营养结构,为产妇洗涤衣物;帮助产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哺常识,做好产妇的健康护理及产期常见病的预防;教产妇学做产妇操;做好产妇的心理指导;照顾婴儿等。
据了解,月嫂目前是一个热门行业,特别是今年我市“猪宝宝”扎堆,更让月嫂成了香饽饽,但是相对于月嫂队伍的不断壮大,其规范化管理却远远滞后,一些月嫂未经培训就匆忙上岗,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银涛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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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 等级
编辑:袖绢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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