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郑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日前发布通知,从11月15日起在市区实行全面“禁摩”。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不少市民表示并非反对“禁摩”本身,而是对禁令出台的方式有异议。
市民许顺安的摩托车在10月底刚经过年检,养路费、交强险、审车费等费用加起来一共花了500多元。提起“禁摩令”,他激动地说:“来得太突然了!为什么当时有关部门没有任何预先通知说要‘禁摩’?既然车辆审验合格、费用正常缴纳,为什么说禁就禁?这是不是政府不守信用?”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专家认为,“禁摩”不仅影响到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的人,更影响到以摩托车为生存条件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计。尽管“禁摩”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推行前应有一个倾听百姓心声的过程,政府也应当想办法制定一个稳妥、细化的方案。贸然推行“禁摩”,只会让群众口服而心不服,甚至会给政令的顺利推行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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