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2 09:43:00 晴语 法制日报 李毅中2007个性“语录”背后的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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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毅中2007个性“语录”背后的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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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李毅中

  连发三问说隐患

  [原声回放] “隐患是安全的大敌,隐患不除,事故未已……类似这种事故能不能避免?这种惨案能不能不再发生?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事故教训能不能深刻汲取?”

  ——李毅中在国务院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随着安全生产“落实”和“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苗头却日渐显露。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2007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部署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排出了时间表:6至7月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7至8月为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8月下旬到9月中旬,由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对相关省(区、市)进行督查;第四季度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再检查,再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麻痹、隐患是安全的大敌,隐患不除,事故未已。李毅中心里早就绷紧了这根弦。

  “近两年全国安全生产总体趋稳趋好,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随之而来的是在一些同志中盲目乐观、麻痹松懈也时有滋生。有的对安全生产的长期艰巨性认识不足,对潜在的危机警觉不够;有的看成绩多,看问题和差距少,有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淡化,抓工作没有以前那么紧了……”李毅中说。

  但是仍有不少地方、不少人心存侥幸,对中央的政令充耳不闻。

  果然事故还是发生了。

  8月13日,正在建设的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盲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致使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堤溪大桥在事故前就存在着重大隐患,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没有排查,没有发现,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结果酿成大祸。类似这种事故能不能避免?这种惨案能不能不再发生?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事故教训能不能深刻汲取?”李毅中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大声质问说。

  不只如此,就在七八月,全国共相继发生死亡或者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18起,其中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7起。有的经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幸免于难,如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月29日的洪水淹井事故中69名矿工被成功救出。但多数时候没有这么幸运。8月17日,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因柴汶河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172名矿工遇难。

  “黑色的七八月”,带给人们的是血的教训。

  李毅中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再次重申:“最近发生的事故,客观上看有些与极端天气事件频繁、自然灾害严重有关。但是从根本上讲还是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一些地方和单位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对潜在的重大隐患没有认真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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