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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造谣生事者的天堂 虚拟空间里也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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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造谣
2月15日新华网转发《湖北日报》报道称,2月14日,在网上发帖称“秭归屈原高中学生乘坐大客车出车祸”的王某,被湖北省秭归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1月27日,一网民用“钢铁大刀”的ID在搜狐社区发帖称“1月24日,秭归屈原高中放假学生乘坐的一辆大客车在聚集坊至杨林路段发生车祸,伤亡人数尚不明确。 ”此后,此帖被众多网民跟帖,最后演变为“秭归发生车祸,死亡21名学生”,并被网民转发至其他众多论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月1日,秭归县公安局仔细查询110、交警接警记录,查实没有发生网上所传事故。随后,网监、刑侦、交警等部门共同组成专班侦查。4日通过技侦手段锁定沙溪镇嫌疑人王某。通过审问并对王某电脑主机进行数据鉴定,王某承认了在网上发帖造谣的事实。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达、发展,人们与这个虚拟空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根本上说,人们使用互联网的目的是要让它为社会生产、生活服务,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然而,互联网并不是一方净土。有些人总是在网络世界不断地“泼污”、“掺假”,甚至制造谣言,给网络公共信息平台的信誉度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过,谣言终究会被戳穿,利用先进科技手段侦查到谣言制造者并非难事。互联网作为一个公共信息的平台,网民应该格外呵护,不能肆无忌惮地“灌水”、“泼污”,污染公共信息环境。有关部门也应该对互联网的信息筛选与管理格外地用心,真正负起责任,不断提高驾驭互联网信息快车前进发展方向的能力。
利用网络欺诈、制造事端,在网络世界造谣惑众,干扰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而最终遭到法律严惩的人已有不少。王某利用网络造谣生事的典型案例,再一次告诫那些以身试法之徒:网络,不是造谣生事者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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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晴语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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