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7月18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从本月开始,我市将抬高外地车进青岛的“门槛”,对不符合国III排放标准的外地转入机动车,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证明。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自今年7月1日起,相当于欧洲3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简称国III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汽车污染排放控制进入新阶段。按国家标准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生 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必须符合国III排放标准。
依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有关规定,青岛市自2008年7月1日起,提高了外地转入车辆的环保准入“门槛”,即对不符合国III排放标准的外地转入机动车,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证明,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自国III排放标准实施以来,我市外地转入车辆由标准实施前的日均25辆,减少为目前的日均10辆,有60%的老旧高排放车辆被“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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