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济南黄河大桥冠名权拍卖惹争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条“济南黄河大桥拍卖冠名权”的消息在济南引起广泛争议。
事情是这样的:济南黄河大桥1982年建成通车,是济南通往黄河北岸和京津地区的唯一公路大桥。今年初,济南黄河大桥管理处发布消息称,将于3月下旬面向全国拍卖济南黄河大桥冠名权,使用期为5年。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有关专家和许多济南市民纷纷表示,作为济南一座标志性建筑,“济南黄河大桥”的名字已深深扎根于济南人心中。对于这样的城市标志性建筑,不能随便改名。而且,拍卖后冠名权使用期只有5年,这就是说,5年后,桥梁可能还会改名字,这样做很容易造成地名命名的混乱和不严肃。由于争议较大,大桥改名之事不了了之。
4月,济南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学者就规范地名管理问题展开调查,并提出了《关于建立科学地名体系提升泉城文化品位的建议案》。很快,市委书记焉荣竹作出批示,认为所提问题尖锐突出,要求政府认真研究,尽快解决。
相关调查:
地名乱象割断历史文化名城的文脉
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传承多年的众多地名是济南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源。如老城区的芙蓉街、曲水亭街、铜圆局、剪子巷,商埠区的经几路、纬几路等等。这些地名文化特色鲜明,是城市历史的“活化石”。时至今日,这些地名除继续承担着社会交往的功能外,还为我们研究城市发展历史提供了重要线索。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济南的地名命名出现了混乱现象。今年春节期间,一位法国游客要去大明湖旅游,听说有一个楼盘“巴黎花园”就在大明湖畔,于是一路打听“巴黎花园”在什么位置。结果,到了“巴黎花园”,发现不仅离大明湖还有很远的距离,而且整个楼盘没有一点法国建筑风格,这位法国游客无奈地连说三声“不可思议”。
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济南市出现的不规范地名有20余处。这些地名的命名没有充分考虑济南历史文化渊源,与历史、地理、人文联系不密切、不协调,与其功能、形象不吻合。如:背离泉城特色和违反《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而盲目借用外国地名称谓命名的地名屡屡出现,如“加洲花园”、“巴黎花园”、“莱茵小镇”、“荷兰庄园”等等;地名管理缺乏前瞻性,把新建设改造的道路简单地称之为“某某路延长线”,把新区道路简单地称之为“×号路”、“横×路”、“纵×路”等等;地名命名随意性较大,忽视其功能和文化内涵,如:东部新城区的“奥体中心”之名与其功能不适宜。究其原因,正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地名命名程序,才导致了济南市地名的混乱,割断了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文脉。
政协建议:
建立科学的地名体系防止过度商品化行为
为改变这种混乱状态,济南市政协提出以下建议:
——要严肃对待地名命名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体系,以提升泉城的文化品位。要依据《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对现有地名名称或待定名称进行一次普查,按照是否体现济南市历史性、时代性文化特征的要求进行全面清理,作为建立科学的地名体系,加强地名管理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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