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证监局了解到,在未取得证监局核准批复的情况下,中信万通证券擅自任命分支机构负责人,受到山东证监局的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据了解,山东证监局近日在行政许可审核工作中,发现中信万通证券某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未向证监局报备,也未报送离任审计报告;该分支机构拟任负责人在未取得证监局批复的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公司以正式文件任命其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且已实际履行总经理职务超过1年。中信万通证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关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当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发现问题后,山东证监局立即向中信万通证券发出《监管意见函》,要求公司撤回任职资格申请,并要求公司对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自查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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