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9 13:05:00 文庆 百灵文化 剽窃造型与李连杰何干

剽窃造型与李连杰何干
  百灵网  www.beelink.com    2008-12-29 13:05:00  推荐给好友   进入百灵社区
    
关键词: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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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度火热的李连杰“剽窃门”事件如今又被某些媒体渲染起来,互联网上开始又一阵针对李连杰的狂轰滥炸。但是貌似李连杰对有着大陆版李小龙之称的陈天星并不买账,直到如今也并未发表任何声明或看法。

      大烟枪认为,李连杰即使知道此事也不会也不应该公开对记者透露什么,因为李连杰只是一个演员。幸好,国内有大量的李连杰的影迷,及时为其正言。李连杰的无辜,他不能亲口说出来,如果他说出来了,那么李连杰就会与《无敌英雄》的发行商产生不愉快。

      因此,李连杰的委屈,大烟枪为其设计了台词“剽窃造型与我何干?”

      说到此事件的核心,其实就是娱乐圈内常见的炒作,当然这次的炒作绝对不是无中生有。既然是事出有因,那么至少应该给观众一个正确的说法。事件起因是因为《功夫骄子》剧组人员发现了李连杰主演的《无敌英雄》的碟片封面与之有剽窃的嫌疑。但是,《功夫骄子》发行商应该明白这一点,《无敌英雄》的剧组,并没有邀请李连杰担任碟片的封面设计,因此李连杰不应该承担责任,而且,把李连杰推上被告席只能让更多的人认为是一场无聊的炒作。

      根据《新民晚报》的报道“经相关专家鉴定,功夫巨星李连杰在电影《无敌英雄》中涉嫌盗用李小龙特型演员陈天星的身体图像。”大烟枪认为,这一说法明显有误,不知道这句话是记者所写还是有关人所说,明显有悖常理。李连杰不负责封面设计因此更谈不上“涉嫌盗用”。

      既然是《无敌英雄》发行商有盗用的嫌疑,那么再拿李连杰说事恐怕想不被盖上“炒作的帽子”都不行。大烟枪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已经明白了。炒作有理,可以说《功夫骄子》借李连杰炒作,但是人家也有理由,谁让李连杰沾上这么不严谨的合作方。剽窃无罪,李连杰剽窃的嫌疑是不存在的,理应无罪。何谈索赔?对李连杰“索赔101万”这一想法也应该就此结束。

      导火索是《无敌英雄》发行商所引起的,而《功夫骄子》剧组如今不惧,敢于挑战,大烟枪为其赞叹,擂鼓呐喊,但请莫要伤及无辜。 [作者:京城大烟枪李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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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文庆 来源:百灵文化 更多精彩在首页 更多精彩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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